返回主站|会员中心|保存桌面|手机浏览
普通会员

发吧信息网

互联网广告,互联信息发布,电子商务

新闻分类
  • 暂无分类
站内搜索
 
荣誉资质
  • 暂未上传
友情链接
  • 暂无链接
首页 > 新闻中心 >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9大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新闻中心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19大措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23        浏览次数:25        返回列表
日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出台支持复工复产19项具体措施。新措施包括推行网上办理、实行告知承诺、延长许可有效期、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企业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以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新政策要求,政府登记机关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信用承诺,可即时审批发放营业执照。申请人只需在承诺书上签字(盖章),承诺已完全知晓登记机关的告知事项,对所提交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负责,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就能办理相关登记事项。这一登记告知承诺制度在部分区开展试点,适用于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以及股权出质登记。同时,在行政许可方面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食品销售经营者食品经营许可、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在企业做出信用承诺后,即时发放许可。

建立应急绿色通道。为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开辟绿色通道,整合营业执照发放、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备案许可等事项,实行“一站办理”“一天领取”。

延长许可有效期。对于疫情期间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相关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广告审查文件等到期的,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1至6个月。因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重新进行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其健康证明视为继续有效。

加快标准转换应用。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等积极创制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供技术支撑。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相关团体标准,指导企业制定企业标准。

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简化信用修复流程。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暂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疫情期间抽查检查时发现登记事项变更未及时办理的,可暂缓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实施行政处罚。

针对乱收费乱涨价问题,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严厉打击哄抬口罩等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制售假劣药品和医用卫生材料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同时,免除技术服务收费。对在京注册的中小微企业实行停征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性质的特种设备检验费。疫情防控期间,对防控物资生产经营企业,市计量检测科学研究院免收计量器具检定校准费,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免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费,市标准化研究院对标准信息查询、标准时效性确认等提供免费咨询。

在帮扶指导方面,加强产品质量、计量器具检定校准、条码办理等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密切关注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全力做好“接诉即办”,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中的实际问题。

北京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