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对很多单位来说,都是很大一笔人力成本支出,因此很多规模稍小一些或创业初期的单位,都在想方设法避免此笔费用的缴纳,但是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4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工作会议纪要》也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接到有关用人单位不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的,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第82条、第84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7条的规定及时处理。因此,凡投诉用人单位不为职工参保登记的,均应由人力资源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理。因此可以确定,社保属于强制缴纳,不缴纳是违法,如果想合理根据政策合理节约此笔费用,请咨询骏伯北京分公司,骏伯专业社保代理,可为你通过政策合理节省成本费用,如需了解详情,请咨询骏伯北分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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